北京市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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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以交通安全管理为抓手,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通过交通安全教育和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保护了学生群体出行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层层部署落实。


  北京市高度重视校车(交通这)安全管理工作,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多次联合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市教委、市公安局交管局,组织开展全市交通安全检查,严查上路非法接送车辆,确保校园周边秩序及学生出行安全。

  印发《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文件的通知》,同时要求一是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和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理清校车使用方和校车提供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区学生上下学交通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和校车使用情况,充分发挥本区校车安全管理协调管理机构作用,按照各部门相关职责共同研究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校车提供者、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以及乘车学生的管理,对驾驶员和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开展校车逃生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区和学校制定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并进行检验性演练,确保可行、安全、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摸清底,有效管理。对本辖区校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底调查的内容包括:使用学校、车辆提供者名称、驾驶人员情况、随车照管人员情况、车辆情况、乘坐学生人数等情况,便于掌握校车基本情况,有效管理,保障安全。


  二、持续推进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就近入学


  根据校车安全规定提出的“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作为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的优先原则,通过持续支持中小学建设工程,继续探索“名校办分校”、“学区化”、“校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满足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降低择校需求,从而降低校车需求。据了解,2016年全市小学就近入学比例94.5%,初中为90.68%,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2.24个、13.04个百分点。


  三、开展交通安全情况摸排和检查


  开展各区对校车进行摸排,对于车辆属性,所有人、服务对象等内容逐一登记。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及乘车学生家长进行告知,责成学校、车辆所属单位或有人按照《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区县教委提出校车使用申请,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自行到支大队或车管分所对外办公窗口申请驾驶校车许可。

  2016年11-12月,市教委联合市公安局交管局深入到每个区县,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时行检查,对交通安全工作各项部署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现场反馈,要求立即整改,要求各区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确保工作的落实。


  四、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学生宣教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营造了“学生参与、家长关心、学校关注”的浓厚交通安全教育氛围。采取“讲授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板报展”、“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短片”的方式,围绕乘坐正规校车,守法平安出行,对广大中小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开展手势操大赛,通过比赛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养成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的习惯,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五、2017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安排


  1、继续以“小手拉大手”为主题,开展学生群体交通安全宣教活动。拟以小学生交通安全手势操展示、表演、评比为主线,在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学生参与交通的文明程度。

  2、继续强化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将日常路面检查与学校开展宣传教育相结合,健全监管档案,履行对学校、校车、校车驾驶人的监管责任


文章来源:督导局


2018年8月6日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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